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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摩两国政府关于延长支付协定有效期的换文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2 04:05:36  浏览:992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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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摩两国政府关于延长支付协定有效期的换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摩洛哥王国


中摩两国政府关于延长支付协定有效期的换文


(签订日期1966年9月30日)
             (一)我方去文

摩洛哥王国外交部长
穆罕默德·谢尔卡维先生阁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摩洛哥王国政府的支付协定,将于一九六六年九月三十日期满,为了使之与中摩贸易协定的有效期相一致,经双方协商同意,将支付协定的有效期延至一九六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部长先生,请确认对上述事项的同意。
  部长先生,请接受我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摩洛哥王国
                      特 命 全 权 大 使
                         杨 琪 良
                          (签字)
                    一九六六年九月三十日于拉巴特

             (二)对方来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摩洛哥王国
特命全权大使杨琪良先生阁下:
  我荣幸地收到您的来信,内开:
  (内容见我方去文)
  我荣幸地确认我政府对上述事项的同意。
  阁下,请接受我崇高的敬意。

                       摩洛哥王国政府代表
                       穆罕默德·谢尔卡维
                          (签字)
                    一九六六年九月三十日于拉巴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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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地震中灭失的房屋风险承担



5、12地震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现在我们已经有心情静下来思考这次地震后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了。

今天,我只就在地震中灭失的房屋风险承担问题,来做一下自己的阐述。

这次地震,有大量的房屋灭失,其中有几种情形。

一、开发中的房屋,已经签订购房合同(包括办理按揭贷款的),未办理产权登记,开发商尚未交付的;

二、开发中的房屋,已经签订购房合同(包括办理按揭贷款的),未办理产权登记,但已经交付给买受人的;

三、无论是否办理按揭贷款,房屋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权利人确定为买受人的;

四、二手商品房的买卖。

等等。。。

上述种类虽多,但从法律角度讲,确认风险承担其实并不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此可见,无论上述哪种形式的房屋,均应按照交付作为承担风险的标杆,在地震之前已经交付的,由买受人承担;在地震之前尚未交付的,则由出卖人承担。

作者:李荣键律师
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邯郸分所 电话:0310-6112017,13082100767

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关部关于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整顿卷烟市场的通告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关部关于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整顿卷烟市场的通告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行为,进一步整顿卷烟市场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制造、销售假冒商标卷烟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以及国家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惩处。
二、坚决取缔制造假冒商标卷烟的“地下工厂”、窝藏假冒商标卷烟的“黑窝点”和销售假冒商标卷烟的非法交易点。
三、对查没的假冒商标卷烟,严禁上市,应公开销毁。对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假冒商标卷烟应在通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交由当地烟草专卖部门集中销毁。逾期不交者,依法从严处理。
四、凡对执法人员检查假冒商标卷烟进行抗拒和围攻的,以及与不法分子相勾结,为假冒商标卷烟的制售提供原辅材料、机器设备和资金、证明、票据、藏匿、运输、邮寄等便利的,一律依法惩处。凡检举揭发或协助查处制售假冒商标卷烟的有功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
五、自通告之日起,各地烟草专卖、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整顿卷烟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的不法活动。



199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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